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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回收廢舊鋰離子電池中的殘余電量如果不經(jīng)過處理具有一定危險性,因此,回收廢舊鋰離子電池廠家一般在處理之前需要進行徹底放電操作,避免廢鋰電池在后續(xù)處理過程中,電池殘余電量由于集中釋放出大量熱量,可能會造成燃燒爆炸等事故。
一般回收廢舊鋰電池的放電方式可以分為2種,簡單可分為:物理放電法和化學放電法。
一、物理放電法
物理放電其實是短路放電,一般采用利用液氮等冷凍液對其先行進行低溫冷凍,然后再進行穿孔強制放電。
早期,國外部分公司在回收廢舊鋰離子電池過程中采用過液氮進行低溫(零下198℃)放電,但這種方法對設(shè)備的要求較高,一般回收廢舊鋰離電池廠家很難達到,并不適合于市場化運用。
二、化學放電法
化學放電是通過電解的方式在導電溶液(多為NaCl溶液)中釋放殘余電量。早期,曾將單體廢舊鋰電池置于電子導電劑和水溶液的鋼制容器中進行放電。
但由于鋰離子電池的電解液中含料,在與水接觸溶解后會引起生成毒性很強的元素,對環(huán)境和工作人員帶來傷害,所以一般須在放電后立即進行堿浸。
近幾年,有人利用抗壞血酸的還原性、穩(wěn)定性以及酸性構(gòu)建了硫酸鹽溶液放電體系。
該種方法改良了放電條件,同時滿足綠色環(huán)保的放電要求。
三、物理放電和化學放電的優(yōu)缺點
物理方電法和化學放電法,兩者相較而言,化學放電法成本低,操作簡單,可滿足我國大部分回收廢舊鋰離子電池廠家的應(yīng)用,不過,由于電解液對金屬殼體及設(shè)備的腐蝕,同樣會在放電流程中帶來一定不利影響。